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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前瞻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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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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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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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前瞻之二
现行接班架构的形成
“
禅让制
”
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在全党内形成长期的共识,确立下一代领导人的正式人选。 中共历史上第一次
“
禅让制
”
的实行就是江泽民向胡锦涛的权力移交,胡锦涛早在接班前十年就担任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掌管了党务大权。
从
2003
年一直到
2006
年,中共内部开始酝酿下一任总书记的人选。 这一时期,李克强将接任总书记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2005
年,
2006
年期间许多外国领导人
/
前领导人(如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等频频造访辽宁与李克强会晤,就反映出当时连国际社会对李克强接班的预期都已经非常明确了。
第一个打破去东北访问惯例的是布什总统的特使,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他
2006
年
9
月,来华访问选择的第一站是杭州。 他抵达杭州的时间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决定处理陈良宇案件的时间几乎完全同时。 他专程到杭州与习近平会晤反映出美国高端中国研究的深刻,对中国政局洞察的敏锐。 我们无从知晓美国方面是否已经了解到关于陈良宇将会出事的蛛丝马迹,但是他当时拜会习近平的做法,显然说明他已经预测到习近平可能代替李克强成为新的领导人。
十七大闭幕后,中共高调宣布,
2007
年
6
月,在中央党校毕业典礼举行时,曾让
400
多位与会的省部级领导投票推荐新进入政治局的成员名单,称为
“
民主推荐政治局委员
”
,这一消息让一些媒体进行多重解读。 然而事实上,这个
“
民主推荐
”
的作用和意义是非常有限的。 笔者认为,这绝不是十七大人事的决定性因素,一些境外媒体说习近平能脱颖而出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更是无稽之谈。
1997
年的十五大上,习近平在中央候补委员选举得票敬陪末座,没有十年后就受到党内欢迎的道理。
陈良宇出生于
1946
年,按照现行制度到
2017
年的十九大上到退休年龄。 在
2006
年以前,一般认为,李克强一旦出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则陈良宇会继任黄菊留下的国务院常务副总理的空缺,并可能在
2013
年出任总理,如朱镕基当年的政治路径。 然而由于陈良宇案东窗事发,原来江、胡两大派系已经形成默契的政治格局被打破,胡提前打掉了未来的总理人选,势必江也不可能容忍胡定下的总书记人选顺利接班。 在新一代政治明星中,李克强、薄熙来的政治背景都是非常清晰的,胡、江在背后的影子非常明显,而这正是他们的软肋,任何一个人要想跳出来,都势必遭到对方政治势力的坚决抵制,于是最后十七大在面临总书记接班人难产的情况下,决定由习近平代替李克强,成为第一接班人选。
习当时既非江系,又非胡系人物,因而双方认为他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妥协对象。
这是现在的接班格局形成的情况。
十八大具体职位预测
1
可以竞逐十八大政治局常委的人选
根据中共历史的经验,在新老交替之时,全部政治局常委都从上一任的政治局委员
/
候补委员中产生的概率比较大。 以中共十六大为例,选出的九位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原来是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是政治局委员,曾庆红是前政治局候补委员。
根据现行的党政干部退休规定,到换届时年龄超过
68
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必须退休。 亦即凡是
1945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政治局委员,都具备在十八大上留在政治局的条件,这些委员有:习近平(
1953
年生) 李克强(
1955
年生) 王岐山(
1948
年生) 刘云山(
1947
年生) 刘延东(
1945
年生) 李源潮
(1950
年生) 汪洋(
1955
年生) 张高丽
(1946
年生) 张德江(
1946
年生)俞正声(
1945
年生) 薄熙来(
1949
年生)。
上面这个清单上有十一个名字,而政治局会不会有十一个位置呢? 一般认为,政治局是不会出现十一个职位的,因而这十一个人中很有可能有一些人得不到政治局常委的职位,或者担任政治局委员,或者提前退休。
2
政治局到底需要多少常委?
最极端的情况,这种情况自然不大可能发生。 政治局常委扩容到
11
个。 这样的好处是什么呢? 就是所有上述十一人都能如愿以偿地进入政治局。 十五届中央政治局正好只有
9
个成员是
1935
年以后出生,于是恰好一个萝卜一个坑,要让十八大上
“
皆大欢喜
”
,除了政治局扩容,似乎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要是十一个政治局常委,新增的两个席位从哪里来呢? 其中一个可能来源于总书记与国家主席两个职务的分离(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二职务分离虽然可能性不大,但并非没有可能,第
3
部分会专门讨论),另一个则可能来源于新增一个国务院副总理的常委席位。 这并非是天方夜谭。 中共十三届政治局计划设七名常委,除当时担任常委的
5
人外,万里、田纪云都是拟任政治局常委的人选,只是由于万里受到较多老同志反对,又要保证常委的单数,就只好把万里、田纪云都撤下,如果当时万里、田纪云都进入了常委会,那么常委中就有姚依林、田纪云两名副总理。
如此一来常委的排名可能会是这样: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
1
) 国家主席(
2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3
) 国务院总理
(4)
全国政协主席(
5
)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6
) 国务院(常务)副总理(
7
) 中央纪委书记(
8
)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9
) 中央政法委书记(
10
) 国务院副总理(
11
)
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太大,维持九常委的格局可能性还是有的。 在维持九常委的条件下,中央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两个职务不太可能分离,因为一旦分离,需要新增一个常委席位给新任的国家主席,有一个政治局常委的旧有位置可能需要让出来。 从逻辑上来说,取消
“
全国政协主席
”
的政治局常委席位是最有道理的。 八十年代曾担任政协主席的邓颖超、李先念均不是时任的政治局常委,从
1993
年起,才确认政协主席要由常委担任。 政协主席只是政治协商会议的召集人,政协不实行
“
主席负责制
”
,政协主席只是政协委员的一个带头人,从法统来看,并不具有超越其他政协委员的特权。 但是,由于现行体制下不断强化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因而政协主席一职从政治局常委中去掉,可能性不会太大。
政治局常委恢复到七人的传言现在也很厉害。 (如果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不分离的话)恢复到七人,有两种方案,方案一是恢复十四届、十五届政治局的格局,去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和中央政法委书记,方案二是搞部分
“
党政分开
”
,去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全国政协主席。 从中国的宪政逻辑上来看,后者是比较有道理的,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实际上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名普通委员,只是负责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表决中只有一票,他没有在人大常委会中拍板定案的权力。 他对外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但是他个人的政治行为只代表他自己,不能代表其他的常委会组成人员。 (这和前面说到的政协主席是一样的)人大委员长和国务院总理不同,国务院总理具有在国务院的最终决定权,要对国务院的所有决定负责任。
现在实行这一项改革的最大障碍是在不断强化党对人大政协直接领导的今天(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已经基本都由党委书记兼任),这一项改革似乎不顺乎潮流。 而且一旦人大、政协负责人不进入常委,然而在新闻媒体编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顺序上,他们仍要居于部分政治局常委之前
(
十二届、十三届政治局时期就是如此),在不宣布实行
“
党政分开
”
改革的条件下,这样的行动缺乏理论依据。 共十八大人事前瞻
按:此文是一个叫施济津的朋友发给我的,他告诉我他也不知道文章的出处是什么,不知道是在哪里找到的。 他给我的邮件里是这样说的:这是我不知道在哪里找到的一篇来源不明的文章,发给你看看,奇文共欣赏嘛。
绪论:中国现行高层政治体制的特点
离十八大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围绕十八大的人事争夺现在已经成为媒体广泛关注的焦点。 但是,要分析中国高层政治的走向,离不开对中国高层政治运作规律的分析。
世界上不符合西方民主政治标准的政治体制,有很多类型,其中有两种类型被划为独裁政体。 这两种政体分别是君主专制和领袖独裁。 前者以中国古代王朝、当代中东等国家政权为代表,后者以希特勒、斯大林、佛朗哥、晚年毛泽东为代表。 这两种独裁政治模式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前者的制度基础是世袭制和终身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是
“
君权神授
”
。 后者的制度基础一般是革命的正义性带来的历史合法性,一般是源于
“
人民群众的选择
”
,可能是脚的投票,也可能是真正的选举投票。 后者的独裁政治大多会依赖于一个政党作为其实施的载体,个人的政治合法性来源于政党的合法性。 而政党的合法性又来源于所谓的
“
人民
”
。
所以君主专制和领袖独裁的关键区别,在于
“
君权神授
”
和
“
君权人授
”
的不同。 君主专制政体下的领袖较少发动大规模的政治运动,譬如苏联的
“
肃反
”
大清洗,中国的
“
文革
”“
大跃进
”
等,而倾向于平稳地维系自己的专制统治,而领袖实行个人独裁的则相反,经常通过运动来达到调动和动员普通民众的目的,从而巩固自己来源于基层的执政合法性。 这也就是为什么领袖独裁登峰造极,可以发展到比君主专制可怕得多的地步。
领袖独裁政体很难解决其合法性问题,因为单单的终身制并不能为下一任领导人提供稳定的权力合法性根据。 终身制下的
“
禅让制
”
,以及后来发明的非终身制的
“
禅让制
”
,都是对领袖独裁政体权力交接方式的探索,然而实践证明,
“
禅让制
”
本身能够提供的权力合法性始终是有限的,因而必然导致独裁政体的软化。 领袖个人独裁的权力合法性来源不是
“
神
”
,而是
“
人民
”
,虽然
“
人民
”
被赋予神性,但是毕竟是人。 而个人独裁的权力交接源于前任对后一任的指定,后一任一旦和前任没有血缘关系,在整个统治集团内部就必然产生质疑后一任合法性的因素。
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与君主专制不同,每一个在领袖独裁政体下接班的领导人要想成为真正的独裁者,必须通过自己的整肃运动和政绩来为自己树立新的合法性。 而在接班之处,伴随着接班进程必然带来的是权力的分散。 老独裁者的所有权力无法完全交给新的独裁者,新的独裁者的权力必然会比老的独裁者小。 因为独裁者的权力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制度性权力,即法律赋予某个职位的权力,另一个部分是非制度性权力,事实上证明这远比制度性权力重要,这是这个领导人在组织中的影响力、号召力,以及他掌握的人脉资源、派系背景的总和,这是他真正能够把握国家权力之柄的源泉。 西方国家的领导人与非西方国家领导人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非制度性权力非常小。
非制度性权力可以和职务相分离,甚至在退休后都可以继续行使,制度性权力相对而言一直不那么重要。 邓小平从来没有担任过执政党领袖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但却一直是中国的最高统治者,因为他拥有对这些人事任命的支配权。
1992
年南巡谈话时他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却以自己的政治影响力改变了整个中国社会的走向。
权力移交的过程包括制度性权力和非制度性权力的移交。 在领袖独裁政体的权力移交过程中很难对非制度性权力完成移交,这就是后来的领导人相对于前面的领导人对局势支配能力减弱的原因。 到了一定的条件和程度下,新的最高领导人的全部权力不足以保证其的绝对统治地位,这个政体就从极权主义政体转化为威权主义政体。
在毛泽东和邓小平去世之后,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标准的威权国家。 笔者倾向于把中国新时代的领导人分为三种类型,毛泽东是独裁者,而邓小平是准独裁者,所谓
“
准独裁者
”
,是因为他在执政期间实际上无法真正独断,他的决策受到以陈云为首的另一些老年人的影响和干预。 杨继绳在他的书中说,邓小平和陈云是双峰政治,这一点是当时政治的真实写照。 陈云进入政治局常委早于邓小平,和邓小平同属开国元勋。 邓小平和陈云在党内都属于大佬,他无法完全支配以陈云为代表的另一部分政治力量。
而邓小平之后的江、胡,则是
“
伪独裁者
”
,虽然国际社会连年把他们列为所谓的
“
独裁者
”
,但事实上他们二者都不是独裁者,他们没有
“
独裁
”
的能力,因为中共内部的权力分化已经到了比较高的程度,他们对党内的权力都没有绝对的支配地位。 他们看起来仍然具有
“
独裁者
”
的外壳,但是从权力的角度来看,已经没有独裁者的内核。
江泽民两千年在接受华莱士专访的时候,面对对方对他是独裁者的质疑,回答说:
“
你见过有到了任期就会退休的独裁者吗?
”
,这其实并不是狡辩,后来他退休之后发生的事情更加清楚地证明,既无世袭又无终身的权力交接,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多个权力中心,这在中国政治史上一再发生,到现在仍然继续发生。 为什么嘉庆必须等到乾隆死去才查办和珅,为什么大家经常讲慈禧和光绪,后面的事情不一一列举了。 这一系列事情都证明了这个道理,最高领导人从形式上来看是一个,但往往并不只是一个,不同权力中心之间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
可能你会指出我分析的矛盾,乾嘉慈光都是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和我们所说的威权政体可比吗? 其实领袖个人独裁政体和威权政体,我们这里建成极权
—
威权政体,作为一党制国家的典型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没有世袭制和终身制,而典型的君主专制政体则是既有世袭制又有终身制,乾嘉慈光实际上就是出现了一些不太符合典型君主专制模式的特点。
现在所谓的共产主义
“
活化石
”
朝鲜,实际上和共产主义的典型形式有所区别。 共产主义国家长期以来有宣传领袖,深化领袖的传统,其实就是一种极权
—
威权政体对君主专制的
“
君权神授
”
理念的借鉴,共产主义国家大多实行领导人终身制就是这样的内在逻辑。 但是很少有实行世袭制的共产主义国家。 朝鲜实行终身制加世袭制,把金日成称为太阳,把金正日称为光明星,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典型的极权主义领袖独裁政体,而是一个君主专制政体,这也是它为什么显得比任何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都要巩固的原因。
中国现行的高层政治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中国处于
“
威权政治
”
时代,不同的政治力量会在党内进行不公开的博弈,但是这种博弈又不是被一两个人所控制和支配的,而是不断角力和妥协形成的结果。 所以我们在讨论许多问题的时候,就不会使用一些
“
指定
”
,
“
隔代指定
”
这一类的词汇来阐述现在的领导人的做法,而会用权力分化和斗争的模式来解释。
(二)半制度性权力的分析视角
在中国当下,真正的权力分割与一个人表面的党政职务相去甚远。 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有大量的
“
中央
XXXX
小组
”“
国务院
XXXX
小组
”“
国务院
XXXX
办公室
”
,真正掌握一方面大权的是这样的小组,而并非表面上看到的部长。
这些小组名为
“
协调议事机构
”
,但实际上是半制度性的决策机构。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机关,充其量仅仅是这些小组的执行机关。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半制度性权力? 最重要的关键在于当前中国不得不,甚至是离不开这样的协调议事机构。 中国政府部门数量非常多,九龙治水,政出多门的现象非常严重,而且又没有实行党政分开,党、政机构之间的权力甚至还有交叉、重叠,这样的模式必然使得制度性的权力不能保证权力体系的正常运作。
“
小组
”
的实质其实是
“
大部制
”
,是通过协调议事机构来使得不同部门在一起工作的组织形式。 原来金融时报曾有一篇叫《鲜为人知的中组部》的文章,文中说:中组部是其(指中共)第三大、也是最鲜为人知的权力支柱,掌握着各级政府和行业的人事大权。
要想对中组部的职能范围有所认识,不妨试想在华盛顿有一个平行部门。 这个假想的部门将监督以下人事任命:美国各州的州长和副州长,各大城市的市长,联邦监管机构负责人,通用电气
(General Electric)
、埃克森美孚
(ExxonMobil)
、沃尔玛
( Walmart)
及其它
50
来家最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的法官,《纽约时报》
(The New York Times)
、《华尔街日报》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和《华盛顿邮报》
(The Washington Post)
的总编辑,各电视广播公司和有线电视台的老板,耶鲁
(Yale)
、哈佛及其它重点大学的校长,以及布鲁金斯学会
(Brookings Institution)
和美国传统基金会
(Heritage Foundation )
等智库的领导。 在中国,所有的对等职位都由党通过中组部任命。
这篇文章的作者只看到了中组部的表面,却没有看到决定这些人事任命背后的因素。 在中国,要监督像文中所说的这样的重要任命,需要高层复杂的政治博弈,不止有中组部,还有中共中央纪委,乃至于中共日常办事机构中央书记处的直接参与,中组部只是整个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人事方面的执行机关。 有人把中共的组织工作都看作是组织部长分内的事情,恰恰忽视了中共
“
小组政治
”
的特征。
所谓
“
小组政治
”
,在前文中已经提到。 就是真正的决策权实际上在领导小组这样的协调议事机构,而所有的党政机关都是这些机构的执行机构。 中央组织部实际上是在中共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的,中央党建小组组长由担任政治局常委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任,是中共最高的党务领导,相当于
1956
年八大时邓小平担任的
“
中共中央总书记
”
,即事实上的中共中央秘书长。 现在的组织工作,即算是在组织部长名下开展,但其实总的来看却是习近平和李源潮共同主导的结果。
譬如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中央工作小组是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小组的现任组长是担任政治局常委的李长春。 中宣部实际上是这个小组的执行机构。 中共中央还设置了一个
“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
,这是对全国意识形态进行全面管理的机构,这个机构的主任也是由李长春担当。 外界所说李长春主管意识形态与宣传工作,就是在这个主任和这个组长两个名号下进行的。
当然,事实上大家也清楚,习近平和李源潮,李长春和刘云山,并非都是一鼻孔出气。 在制度性的部门权力与半制度性的小组权力之间,显然存在着矛盾,也存在着相互的制衡。 小组权力高于部门权力,但是并不意味着下属部门会对小组的领导言听计从,部门领导可能与小组领导的领导(即政治局更高的领导)在同一事件上有相同或相似的看法,并且站在同一立场,从而体现部门意志独立于小组意志之外的成分。 李源潮在组织部长上表现的抢眼,其实就是这样一种模式的体现。
作者:
超群
时间:
2014-10-17 23:26
时过三年,今天看看还是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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