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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孕妇谭某怎会为夫猎艳还杀人 [打印本页]

作者: 超群    时间: 2013-8-3 06:46     标题: 孕妇谭某怎会为夫猎艳还杀人

近日,黑龙江桦南孕妇谭某为夫猎艳、欺骗并参与杀害好心女孩的案件引起广泛关注。针对谭某令人费解的行为,当地警方解释说“可能跟谭某多年留学韩国的经历有关”。这样的解释能说通吗?…[详细]
她为了一个“坏丈夫”,竟然罔顾良知、人伦、法律
谭某的丈夫经常对其施暴,是个“坏丈夫”
谭某和白云江是一对夫妻,二人的出身却相差不小。谭某在烟台市出生长大,来自工人家庭,上过韩国语学校,还在韩国留学深造四年。白云江是农村人,文化程度不高,和谭某认识前已经离异过两次。按照一般人的看法,谭某的条件比白云江要优越不少。可实际情况是,谭某在家庭中地位很低,对白云江言听计从,总是想办法讨好白云江。

而且,白云江还经常对谭某施暴。施暴的原因据说是,在俩人已经同居的时候,谭某还和别的男人保持关系。但此事发生时俩人毕竟还没结婚,谭某的过错相对而言没那么大,夫妻为这事争吵不难理解,发展到使用家庭暴力,就不对了。尤其是白云江对一个孕妇经常施暴,更让人发指。可以说,白云江是个“坏丈夫”。

可谭某不但把家暴承受下来,还主动提出要“补偿”丈夫。7月24日,谭某在街边盯上了高挑、漂亮的小萱,然后假装摔倒,让小萱把自己送回家。进了家门后,谭某让小萱喝下混有迷幻药的酸奶,在小萱昏迷后,谭某避开让丈夫寻乐。过程中,小萱醒来,白云江害怕事情败露,就喊来谭某一起杀害小萱,谭某顺从的按住小萱的腿,让丈夫捂死了小萱。

面对这样的丈夫,谭某却目空其它一切,眼中只有“他”

高挑漂亮的小萱成为谭某“猎物”据看护谭某的民警介绍,谭某被捕后对丈夫依旧念念不忘。谭某目前每天基本不说话,偶尔向监护民警询问,也多是“白云江吃的好不好,住的怎么样”等有关丈夫的问题。民警表示不知情后,谭某会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而对被害人小萱却基本没有提及。

这样的情形超出人们的理解范围。按说,谭某犯下这么大的案子,不但伤天害理,而且要面临严重的刑罚,她此时念念不忘的即便不是被自己残害的少女,也该是自己10多天后就要出世的孩子。可她关心的却是并不善待自己的丈夫。这个女人怎么如此“没心没肺”?

把谭某的怪异归因于“受韩国影响”显然不能成立
韩国的确有“男尊女卑”的现象,但未必比中国更严重
昨天,一则《警方:为夫猎艳孕妇曾留学韩国 深信男尊女卑》的新闻被广泛传播,从跟帖看,已经有不少人被误导。我们有必要对此正本清源。

的确,人们的印象中韩国是一个很讲究男尊女卑的社会。但说起韩国的男尊女卑,人们主要谈及的也就是家庭中丈夫不做家务、妻子要伺候丈夫这类情况,可这类情况并不能简单的称为男尊女卑。实际上,韩国也很讲究丈夫要对家庭负责,要供养和保护家庭,要把赚的钱交给妻子掌管,可以说妻子有妻子的义务,丈夫有丈夫的责任。这就是儒家文化强调的“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的家庭伦理关系,即家庭中不同位置的人各自遵守自己所在位置的本分,用俗话说就是“男主外、女主内”。韩国著名作家南仁淑认为,“韩国女性的地位的确是低一点,但不能反过来就武断的认为韩国男人的地位高”,这句不好理解的话,其实讲的就是男女各有自己的责任义务。而且,随着韩国年轻一代的成长,那种“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也正在成为老黄历。

当然,目前的世界还是一个男权主导的世界,各个国家都不同程度存在男尊女卑的现象。以家庭暴力为例,女性仍是主要的受害者。按照韩国家庭法律商谈所2006年的社会调查,35.3%的韩国妇女承认曾被丈夫殴打过,同时,也有13.5%的韩国男士透露挨过老婆的揍。不过,根据2012年发布的《中国家暴现状》调研报告,49.1%的中国女性遭遇过家庭暴力,同时5.5%的中国男士成为家暴受害者。两份数据显示,中国女性遭遇家暴的情况比韩国还严重很多!如果说要受影响,那么谭某在韩国受到的影响反而是主要的?

其实类似谭某的怪异行为有先例,某一类女性很容易为“坏男人”做出荒唐事

“兽父”弗莱茨勒竟然也有不少追捧者美国女作家康普顿去监狱采访“连环杀手”比安基,结果对比安基一见钟情。之后她策划并实施了一件让人吃惊的事情:她引诱一名女子来到汽车旅馆,想以比安基杀人的方式杀死这名女子,以便给警方造成“真正的连环杀手还没落网”的假象,期望籍此警方能把“被冤枉的”比安基放出来。

像康普顿这样做出匪夷所思举动的女性并非个例。去年的波士顿爆炸案嫌犯察尔纳耶夫被捕后,竟然有数千名少女向他示爱,她们在“察尔纳耶夫是无辜的”的论坛中倾诉自己的思念。更有甚者,奥地利“兽父”弗莱茨勒强暴当时年仅11岁的亲生女儿,并将其囚禁在地下室24年,还与她生下了7个孩子。可这样的恶魔却在入监一个多月内收到300多封情书。

心理学家武志红结合自己的辅导案例指出,有一类女性容易爱上有暴力倾向的“坏男人”,如果这个“坏男人”已经是罪犯,那对这类女性还是一种保护;真正可怕的是爱上那些潜在的罪犯——她们“像飞蛾扑火一样迷上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与他们结婚,从此把自己投入深渊。…[详细]

北京女孩李华(化名)不顾家人反对,毅然与大自己7岁的王某结了婚。然而婚后王某对李华非打即骂,李华两次怀孕,都被王某殴打致流产。可对于这样的“坏丈夫”,李华不但没有离弃,反而想尽办法讨好。李华发现自己拿钱回家供王某挥霍,王某就会高兴,于是四处骗钱给王某挥霍。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案件审理中,李华对罪责大包大揽,坚称王某与案件无关,可王某却在出事后不露面、并提出了离婚。——这种情形在本案中也有显露,本案警方讯问时,谭某痛快的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而白云江则辩解说是谭某非要给自己找个女孩,自己一直拒绝,并指责谭某的其它不是。…[详细]

对谭某的行为有必要研究和思考
相比从社会视角看本案,关注个体或是更有益的方式
为什么有一类女性容易迷上有暴力倾向的“坏男人”?美国心理学家保罗·米尔博士(Dr.Paul Meier)的“拖累症”理论认为,这很可能是由于这类女性成长于一个父亲喜爱施暴的家庭。任何孩子都渴望得到父母的爱,而一个动辄施展家暴的父亲,会对孩子的这种渴望形成致命打击,让孩子留下心结。等孩子长大后,她的心结并不会消除,反而会主导她迷上和父亲一样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她从和这种男人的相处中弥补自己童年缺失的爱;同时,把自己童年时希望改变家庭却无力改变的压抑,释放到对当前这个男人的“改造”中来。“拖累症”理论发端于对酗酒的研究:父亲是酒鬼的女性,更容易和酗酒的男人结婚。她为丈夫的酗酒而深陷痛苦,却仍能对丈夫不离不弃,可当丈夫戒酒成功时,却往往也是夫妻劳燕分飞时。因为这个男人被“改造”好了,对她就不再有吸引力了。

武志红也指出,很多优秀女性,总怀着要改造男人的梦想,结果会莫名其妙地爱上“坏男人”,因为只有“坏男人”才需要改造,而“好男人”不需要改造,所以她们只对“坏男人”感兴趣。当一位女性的这种心结太过强烈时,她就会只被解开这个心结的需求驱使,而其它良知、人伦、法律相形失色。

当然,具体到谭某,她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还需要深入的研究。这样的研究是必要的,因为我们只有知道事情的根源,才谈得上改善。

遗憾的是,对于这样的案件人们总是习惯于从社会视角切入,或惊呼“再也不敢做好事了”,或感叹“这个社会越来越缺德”。可这样的视角,未必能抓住本质。
结语被丈夫虐待,还能为讨好丈夫做出荒唐事,这样的案例并非个别。如果能对这种现象研究总结,将对世人有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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