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在海外的大革命时期中共早期领导人的档案资料,经各方努力,已有不少在国内刊布。然而,周恩来从离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到任职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期间的三封亲笔信,却极少为外界所知。其中,写于1925年7月19日的信函作为展品在台湾已公开展出,但关于此信的内容却未见发表。笔者在台湾国民党党史馆查阅档案资料时,找到了这封编号为汉2806号的原始档案。该函为毛笔原稿,签字处盖有印章,上书“周恩来印”四字。现将其内容照录如下。
迳覆者:七月十六日来示敬悉。来在军校,身兼多职,已甚竭蹶,复蒙党命,委为党军第一师党代表,惶悚奚似!惟党议初决,骤难变更,一时权摄,且勉效驰驱,聊观后效。傥有陨越,当即自请裁处,以避贤路。区区用心,敢乞代达中央,求予鉴谅。且闻同一中央会议更决议,以汪精卫同志先生为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以包惠僧同志为党军第三团党代表,似此委任等。希中央连同党军第一团党代表缪斌,二团党代表张静愚,四团党代表徐坚颁发委任状六纸,并刻发师团党代表印信,为师团长所用之,大小共五颗,方便就职。又党军代表印信亦请为司令官之印大小,颁发一颗,以便需用。专此请中央秘书处大鉴。
党军司令部政治部主任
周恩来(印)
中华民国十四年七月十九日
此信是周恩来离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时所写,结尾署名的职衔为“党军司令部政治部主任”,而非“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所用信笺亦系“中国国民党党军司令部政治部用笺”,由此推断周恩来此时已经离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一职。不仅如此,通过这封信函可以得知他离任的确切时间,同时发现他曾经担任过“党军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一职。
关于周恩来离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的时间。众所周知,1924年周恩来从法归国,不久担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一职。至于何时离任,史学界尚无明确的说法。梁尚贤先生曾考证,“汪精卫被任命之日,即周恩来不再担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之时。”(《百年潮》2005年第4期)但这一结论似不很准确。
1925年7月10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九十四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时任国民党党代表的廖仲恺提议:“请派汪兆铭为党立陆军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和“请以周恩来为党军第一师党代表,包惠僧为党军第一师第三团党代表”,同时时任黄埔军校校长的蒋介石和廖仲恺联名提议:“请委邵仲辉(邵力子,笔者注)为党立陆军军官学校秘书长”。经大会讨论,上述三项人事任免提案均获通过。
按梁的说法,国民党中央通过决议任命汪精卫为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是1925年7月10日,周亦即同时离任。按照周恩来的这封信来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于7月10日通过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人事任免决议,随后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将这一人事任免决议书面通知周恩来,周恩来接到职务任免通知的时间为7月16日。按惯例,人事任免应该以正式通知为准,故周恩来离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的确切时间应该是1925年7月16日。
关于周恩来担任“党军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一职。《周恩来年谱》未提他何时担任这一职务,究竟是在担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时早已兼任,还是在离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之后所任命,笔者虽经多方查证,仍不得而知。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担任过这一职务,该信署名的职衔及使用的信笺即是证明,而这一职务与随后担任的“党军第一师党代表”的职务不同,这一点亦可从第三封信署名的职衔可以看出。
关于工作变动及新工作的开展。周恩来在信中表示完全服从安排,同时提出应将汪精卫、包惠僧等六人的委任状尽快颁发。为了尽快开展工作,周恩来还要求刻发师团长及党军代表印信,并特别强调“党军代表印信亦请为司令官之印大小”,以示党政同等重要之意。
第二封信是周恩来1925年7月28日写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的。周恩来离任后,新任命的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汪精卫并未到职。为此,7月23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的第九十八次会议上,廖仲恺提议:“请委任党立陆军军官学校秘书长邵仲辉兼任该校政治部副主任,政治部主任未视事之前,由副主任代理”。该提议获得通过。但不管之前的政治部主任,还是之后的政治部副主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都未正式颁发任免委任状。
离任之后的周恩来对黄埔军校政治思想工作仍高度重视,当获知新的政治部主任、副主任已经任免,但中央并未颁发委任状,政治部主任工作仍无法正常开展之时,周恩来十分着急。于是7月28日他以个人名义致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希望中央致函黄埔军校,说明人事任免情况,以便新任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信函全文如下:
迳启者:党立陆军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副主任之委任,为不发委任状。务祈致一公函与学校,正式通知此项决议,以便正副主任得以就职任事,至要至盼。此致
秘书处诸同志大鉴
周恩来(印)
中华民国十四年七月廿八日
该函为毛笔原稿,签字处盖有印章,上书“周恩来印”四字。按照惯例当时的党政军领导人的信函,一般都会在签字处冠以职衔。周恩来的签字既没有冠以“党军司令部政治部主任”的称谓,也没有冠以“党军第一师党代表”的称谓,或纯粹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向国民党中央建言。
周恩来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发出此函的同一天,也就是1925年7月28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致函黄埔军校校长蒋介石及驻校党代表廖仲恺,说明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副主任人事任免情况,强调在政治部主任未能到任的情况下,由副主任暂代其工作。
第三封信是1925年8月7日周恩来写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介绍自己到职等情况。这封编号为汉0447号的原始档案为毛笔原稿,上有“表字第二号”,签字处盖有印章,上书“周恩来印”四字。所附印模刻有“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之印”字样。现将其主要内容照录如下:
呈报事:案奉钧会委任周恩来为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并须发印信一颗,文曰: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之印……恩来遵于八月七日到本师司令部,敬谨就职。嗣后,当禀承钧会意旨,在职责范围以内,忠实监察本师行政,并努力党务,宣传党义,以副本党设置党代表之至意,所有遵令到职及启用印信日期,理合呈报,并附印模一纸,伏乞查核备案。谨呈中央执行委员会
附呈印模一纸(中国国民党党军第一师党代表之印)
党军第一师党代表周恩来(印)
中华民国十四年八月七日
此信明确了周恩来任职“党军第一师党代表”的准确时间。从其内容来看,周恩来正式履职“党军第一师党代表”的时间应该是1925年8月7日。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周恩来为党军第一师党代表之后,给他写了一封信,类似现在的职务任免通知,他按照要求于8月7日正式报到就职,并启用新的印信,同时按照规定向国民党中央汇报就职及印信启用情况,并申请备案。在信中,周恩来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从署名的职衔来看,已经不是7月19日署名的“党军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了,而是“党军第一师党代表”,可见二者非同一职务。
收到周恩来的呈文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25年8月21日正式函复,“呈及印模均悉,准为所请备案,印模存”,后有中央执行委员会署名,结尾处盖有“常务委员因公离会,仅得一员签名合并声明”的印章及常务委员邹鲁的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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