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周易网-69周易文化|周易网

标题: 季建业被判15年意味着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超群    时间: 2015-5-8 18:35     标题: 季建业被判15年意味着什么?




老虎们即将进入“审判季”。十八大以来,已有百名省部级老虎因贪腐被查,而因贪腐落马的厅局级处级贪官更是数不胜数!从已经曝光的案例来看,贪官敛财的手段千奇百怪,其攫取的财富超过世人的想象!几千万、几十亿、几百亿的贪官绝非谣传杜撰!
4月7日,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被烟台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从1999年底至2012年9月,季建业本人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分别以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低价购买别墅、墓地等方式,先后21次非法收受徐东明、张学仁等七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建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季建业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所得赃款赃物全部退缴,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季建业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而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此前,关于季建业的贪腐金额坊间众说纷纭,而最终官方认定的不过1132万余元!与坊间说法和公众的观感完全背离,15年的刑期,对于季建业这样的老虎而言,算是平安着陆。接下来的审判,也不会有太多的看点。反腐的终极目的,无非只是为了打掉一批老虎苍蝇,从而赢得老百姓的喝彩。
4月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作出一审判决,如果不出意外,廖少华书记的刑期也不过十多年。
现年55岁的廖少华2013年10月落马。去年12月,廖少华案由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廖少华案。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少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24万元人民币,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310余万元人民币。廖少华的律师认为廖少华具有法定和酌定减轻、从轻量刑情节。公诉人同意律师提出的被告人廖少华在受贿罪中具有坦白情节、在滥用职权罪中具有自首情节。廖少华本人则在法庭上表示:“我刚才听了公诉人的公诉词,我完全接受,没有什么辩护。”“我心甘情愿地接受法律的追究。”
廖少华也被认定有坦白和自首情节,以及他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的态度,意味着他可能和季建业一样的结局。
中国反腐多年,被查处的贪官不少,但被判死刑的并不多见。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从2002至2012的10年里,中国被判处死刑和死缓的高官分别只有11人和27人,被判处死刑的官员中,涉案金额最少的是2007年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受贿及来源不明的数额共279万元,最多的则是2011年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达1亿9800万元。
近年来,落马贪官的贪腐金额少则数百万,动辄数千万甚至数亿元。如按《刑法》第383条规定:对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死刑。那些涉案金额巨大的贪官们极少被判死刑,官方除了常常以其“坦白认罪、积极退缴赃款”等理由之外,在最终认定贪腐金额时也大大缩水。
如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原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原广东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等省部级腐败官员的判决书中,无一例外都有“坦白认罪、积极退缴赃款”等措辞。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最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也只有6000万元,被追缴的赃款赃物并未计算在内,如果包括房产374套,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还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以及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等,价值至少超过50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去年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他于2002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人民币。
由于刘铁男到案后主动配合办案,认罪态度好,赃款、赃物,包括110万元人民币、天籁牌轿车一辆,已全部追缴,因而获得法院从轻处罚。刘铁男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他对所犯下的罪行表示忏悔和反省,称自己“利令智昏”,自责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谈到自己每天生活在忏悔中,刘铁男表示,“我每天靠什么支撑?我曾是共产党员,作为反面教育,我要支撑好。”
被称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4700余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算是最重的一例判决。
法院称张曙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庭审结束后,张曙光未表示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张曙光被视为刘志军心腹,曾先后在铁路系统的上海、沈阳、北京铁路局,京津城际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和铁道部运输局等单位任职。张曙光被调查前在铁道部内部也是众所周知的“裸官”,在美国他和妻子拥有近3000平方米的豪宅,他的贪腐金额也远不止上述那个数字。
事实上,几乎所有被判“死缓”的贪官最终都能领到“免死金牌”,缓期2年后再以假释、保外就医等各种方式出狱。监狱方面传出来的消息也证实,中国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获得减刑,其中不同级别的贪官获假释、保外就医的人数占绝大多数。
死刑废除与否,一直是热议话题,而贪腐犯罪的死刑则引发更大争议,尽管中国未取消贪腐犯罪死刑,但多少金额才被判死刑,恐怕不是单纯的法律条文所能决定的。





欢迎光临 大有周易网-69周易文化|周易网 (http://69zhouyi.com/) Powered by Discuz! X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