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金正男的居然是一个越南网红!这让天佑始料不及,原来网红不仅仅是可以做直播,原来还可以做杀手啊。想想策划者也真够聪明的,让一个一心想红的女网红干这事儿,怎么“恶搞”她都不在乎,而且还十分的投入啊,完全没有一点心理压力!如果让职业女杀手干这事儿,她事先知道任务,没准儿到了实施行动时,心里一慌露了马脚,刺杀失败呢。
据这位越南网红交代,此次来大马是为了拍摄恶搞视频准备直播,然后在网络上赚大钱的,跟她一起拍戏的还有另外一个网红。这位网红姓名为DOAN THI HUONG,出生日期为1988年5月31日,出生地则是越南的南定市(Nam Dinh)。当日在机场,她们其中一人手拿喷剂朝金正男脸部喷射,另一人则用手帕捂住金正男脸部。干完之后,俩人居然没事儿认识的坐出租车离开了,估计是等着回家看视频,然后红遍网络,收“游艇”、收“豪车”呢。
据说,这位妹子很无辜地对警方说,她当时以为整件事“只是恶作剧”,“我不知道是杀人”。晕啊,看来这妹子除了想出名基本不关心其他事情,像金大公子这样的“名人”她都不认识啊。说到这儿,我在一次表达对幕后策划者的钦佩之情,他们去越南找网红干这事儿,这要是到中国找网红,没准儿中国网红会认识金大公子,会功亏一篑的。
那么,这位网红是怎么糊里糊涂成为杀手的呢?原来是有个朝鲜人每天给她点赞,打赏,说要包装她让她全世界出名,这傻妞居然还信了,于是跑到大马去拍“恶搞短片”,嘿嘿,这回真的出名了,而且是大名。全世界估计没有不认识她DOAN THI HUONG的了。 这傻妞向警方交代,她不知道所用喷剂为致人死亡的凶器,她这话天佑还有点信,非常有可能人家演练时,所用的喷剂最初安全的清水,但最终为调换毒剂。说到这里,天佑第三次为幕后策划者的胆大和创意点赞,他居然能想到利用“恶搞无下限”的女网红来实施谋杀,这必定会成为世界特供暗杀的经典范例,真牛!
最令人惊讶的是,策划者给DOAN THI HUONG报酬居然只有区区一百美元,我晕啊,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不知道策划者从授意刺杀金正男的机构那里拿到多少经费。但是,最后到非专业杀手DOAN THI HUONG这里,只有这一百美元。 这不禁让我想起某国的建筑行业。 层层转包、层层扒皮,已是这个国家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一个建筑项目从甲方到乙方,再到大包、二包直至最底层的农民工,不知经过几手。农民工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也是整个利益链条的末梢,能拿到的只有那么一点点。这次刺杀金正男,难道不也是一次工程外包吗?一层一层承包下去,层层剥皮,到了真正的实施者这里,仅有一百美金。哇塞,太黑了。 看来,在玩转包这事儿上,某国的建筑商比起这次的暗杀策划者那简直是云泥之别啊。这次的转包杀人太完美了,简直像教科书一样经典。由专业人士策划,有资质的机构一包,有经验者二包,有专业技术公司提供外围支持,最后由临时工完成。马来西亚警方确认毒死金正男的毒药是:氨基全氢喹唑啉化合物!俗称河豚毒素,提取自河豚卵巢,产量极度稀少。河豚毒素毒性,比氰化钾毒性,高出1250倍。目前全球黑市上一克河豚毒素,售价40万美金!你没看错:1克,40万……美金!这杀人毒剂比起网红拿到的那一百美元可是贵多了。所以说,关键是技术,干粗活赚不到钱啊! 那么,雇凶者是谁?会是周小平同志说的美国吗?显然不是,因为美国是禁止政治暗杀的。1976年,美国总统福特颁布了11905号政令,来阐明美国的情报机关在国外的行动准则。这个政令之所以被颁布,是因为“水门事件”之后,一些陆续被解密的材料显示,美国中央情报局曾多次密谋暗杀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卡斯特罗。在政令中“限制情报机关的行为”的这一部分,福特明确了政治暗杀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之后,历任美国总统大都严格遵循了福特定下的这条禁令。1978年,美国总统卡特为了改组情报机构曾经提出了一个行政命令。在其中的第二部分第305条中,卡特也再次确定了美国是禁止政治暗杀的。1981年,里根总统通过12333号政令,再度重申了政治暗杀的禁令。此后,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或者总统政令撤销或否定“暗杀禁令”,所以,它还在生效。所以,周小平同志大嘴一咧就说是美国干的,根本就是胡诌八咧。 那么,究竟谁是这次完美的层层转包的政治暗杀的总承包商呢?反正我不相信是日本或者韩国,究竟是谁,还是等待警方的调查吧!我估计调查时间会很长,因为这次的层层转包一定有很多环节,中间可能涉及了几个国家的分包商也有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