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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人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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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6: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这是信力建的一篇精品,虽然许多判断有失准确,本文确够广博,精品收藏。      

    大约90年前, 张君劢和胡适等之间发生一场科学与人生观的论战,即所谓“科玄之争”。张君劢提出科学无法解决人生领域的问题,胡适和丁文江等则坚持科学可以解决人生问题。这场争论反映了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对立和冲突。争辩的结果,科学主义大获全胜,“玄学鬼”被丢进历史的垃圾堆。在这以后,科学的观念逐渐在中国大地上盛行,一个事情对不对、应不应该都要取决于是否符合科学的标准。

    科学求真,人文求善。遗憾的是,真与善往往并不一致。一部充满问题的“圣经”,可以谓之“假”,它却帮助西方人追求和达到了“善”,有益于家庭、社会和国家。进化论是科学的产物,可以列为“真”的代表,它却发展出“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种种理论,成为二战时期德国种族灭绝政策的理论基础。科学是否会无条件地为社会带来“善”?早在260多年前,西方人就已经进行了自觉的反思。1749 年法国第戎科学院发起题为“科学和艺术的进步对道德的影响”的有奖征文,卢梭应征写下《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化风俗?》一文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并不必然伴随道德的进步,他甚至说“科学与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地平线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随着科学对社会的影响日益深入,对科学的反思成为西方影视艺术的热门主题。英国电影《科学怪人》中科学家被塑造为不可理喻的形象,美国电影《生化危机》描述了一个科技发展导致的可怕世界。

科学并非是中性的,它会引发价值问题,产生伦理困境。克隆人的研究暗示,人的生命不再是神圣的,而是可以制造的,人的尊严、自由、平等、人权无可避免地遭到挑战,同时,新生的人无父无母,难以享受到真正的伦理亲情,他完全是一个另类。干细胞研究的前提是获取胚胎干细胞,而提取胚胎干细胞必须破坏人类胚胎。这样的研究挑战了人类固有的生命价值观,与生命伦理的冲突是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挥之不去的阴影。1998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詹姆斯·汤姆森成功获得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系。据说,他在进行研究之前还专门征询了伦理学者,并决定研究下去,理由是他采用的胚胎是来自生育治疗机构的废弃胚胎,本来就是要被处理掉的,且此研究对人类健康具有重大意义。这样的理由显得过于牵强。

科学史的研究进一步揭示出,科学获得权威地位的过程原本就不甚光彩。它不是凭借理论的说服力,而是凭借非科学的力量,如商业的诱惑、传教士的宣传和武力征服而取得统治地位的。科学哲学家费耶阿本德批评说:“科学是人类已经发展起来的众多思想形态中的一种,但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一种。科学惹人注目,哗众取宠而又冒失无礼

    只有那些已经决定支持某一种意识形态的人,或者那些已接受了科学、但从未审察过科学的优越性和界限的人,才会认为科学天生就是优越的。……科学是最新、最富有侵略性、最教条的宗教机构”;在现代社会,科学家和国家权力结合在一起,已经成为特权阶层,“他们在金钱、权威和吸引力上都得到非分的报偿,他们领域中最无聊的程序和最可笑的结果被罩上卓越的光辉。现在是时候了,该给他们恰如其分的评价,赋予他们比较适当的社会地位”。

科学对价值领域的入侵,造成了科学与人文的紧张和冲突。当今学科门类体系大致可分为科学学科和人文学科,相应的,学者也可以分为两类,即科学家和人文学者。基于知识背景、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的不同,两个阵营中的学者有不同的研究目的。科学家要揭示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获取有关研究对象的普遍知识,回答研究对象“是什么”的问题;人文学者的最终目的则不是获取关于研究对象的知识,而是为了探寻人类生存的意义,人的价值和如何实现,解答研究对象“应该如何”的问题。两个阵营中的学者代表着不同的文化,针锋相对,他们谁都说服不了谁,继而相互对立和鄙视。这个现象被称作“斯诺命题”。

    科学与人文的分裂,显示出西方文化的危机。危机不是近代才有的,它发源于文艺复兴。文艺复兴的重要成果是“人的发现”,人取代上帝成为世界的中心,世界则成为人之外的客体,变成需要改造和加以克服的对象。当时流行的口号是“征服自然”。培根就说,科学的目的就是在认识自然的基础上支配自然,达到“人生的福利和效用”,他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发明了科学研究的两大基本方法,即“归纳法”和“实验”。科学从一开始就有实用性的旨趣。显然,这样的旨趣背离了“为求知而求知”科学精神,为科学理性转变为工具理性埋下了伏笔。

    知识是有风险性的,早在希腊神话中就有隐喻。为了逃离克里特岛,代达罗斯收集整理了很多羽毛,然后用蜡与麻绳固定羽毛做成两副翅膀,一副留给自己,另一幅给自己的儿子伊卡洛斯。代达罗斯警告儿子伊卡洛斯:不要飞得太低,否则翅膀会碰到海水,让翅膀变得沉重而被拽在大海里;也不要飞得太高,那样大阳的热气会熔化翅膀上的蜡,使羽毛脱落。两人把翅膀绑在身上,像鸟一样飞起来,冲向天空。开始的时候一切顺利,飞行得很轻快。伊卡洛斯兴高采烈,不由得骄傲起来。他操纵着翅膀朝高空飞去。惩罚终于来了。太阳强烈的热融化了封蜡,羽毛开始松动。还没等伊卡洛斯反应过来,这个不幸的孩子便一头栽下去,掉进了汪洋大海。人类都是代达罗斯的传人,他们可以凭借“代达罗斯”的技艺飞上高空,可是他们是否会重蹈伊卡洛斯的命运?

    在西方,科学理性因异化为工具理性而被反思,人文主义则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纠正理性偏颇的作用。中国的思想文化状况与此完全不同。中国只是为富国强兵的需要引进了西方的科学,从未真正引入和消化西方的人文思想和制度,中国自己的人文传统也早已随着传统文化的消失而湮灭了。作为中国宣传科学主义的旗手,方舟子以“求真”的名义在科学主义一统天下的中国建立了一个法庭,大张旗鼓地要对社会上一切的“假”进行审判。

    方舟子只相信科学的“真”,不相信宗教的“善”。他写了大量的文章,用科学的观点对宗教信仰、传统迷信和习俗进行攻击和批判。他既批评基督教,也批评道教,甚至敢于无视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直接对公民个人进行攻击,如信仰佛教的著名歌手王菲。科学狂热的背后,体现出的是对科学史的无知。科学本来就是宗教的产物。经历了希腊罗马的光辉时代后,公元5世纪西方进入黑暗时代,文化凋零。这时候,只有基督教保存了文化的火种,教会人们看书识字,传授“七艺”。12世纪,大学在基督教内部产生,随着希腊文化在这些大学中的讲授和传播,西方在15世纪迎来了文艺复兴。那时候,人们有着虔诚的信仰,相信自然是上帝的杰作,为了认识和理解上帝,人们沉湎于对于自然的研究。研究很快超出宗教的范围,并与宗教产生内在的紧张和冲突。布鲁诺之死,标志着科学终于割断与宗教的脐带,正式诞生了。宗教里产生了实用性的科学,但宗教信仰更重要的意义却不是实用和物质性的,而是精神性的价值。宗教不仅告诉人们应该如何生活,如何对待自己的邻人和朋友,还赋予生活以目的和意义。科学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推理出这些意义和价值。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的《独立宣言》。《独立宣言》讲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这段话的第一句就提到了上帝造人,即“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译为“人人生而平等”),上帝创造了人类,因而在上帝面前人人享有自由、平等、追求幸福等权利,只是为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建立起政府。由此,人们不难发现基督教在美国社会中的核心地位。西方社会正是在基督教提供的核心价值和精神追求下,成为一个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体系。

    方舟子热衷于批评中医。他在新语丝上专门开辟了“中医骗子”专辑,甚至著有专著《批评中医》。对他来说,凡是没有经过现代科学方法和程序检验的,就是不科学的;凡是不科学的,就是应该被抛弃的。中医正好落入这个迥就。比如,中医的阴阳五行理论没有实际依据,中药的疗法没有被严格的双盲法证明。在中国历史上,中医是一门既有实用价值,又承载着传统精神价值的技艺。凭借着中医,中国在两三千年的历史中躲过了各种各样的瘟疫和疾病,从来没有造成像西方那样惨烈的死亡;凭借着中医,传统中国人的健康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中国的人口规模一度领先世界。中医与传统文化密切相联,包含着中国人内心独特的仁爱观和救世情怀。

    方舟子仅凭“怀疑”就可以对一个人进行打假,比如韩寒。这让人联想到文革时候的情景。只要红卫兵怀疑一个人有问题,就会立刻把他揪出来整治,挨整的人只剩下两条路可供选择:要么交代“问题”,要么自杀以证清白。“方韩大战”的引爆过程耐人寻味。2011年12月23日至26日,韩寒在自己的博客上连续发表《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三篇博文,为中国社会的“善”摇旗呐喊,恰如当年的鲁迅。2012年1月19日到28日,方舟子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造谣者韩寒》、《天才韩寒的文史水平》、《韩寒的悬赏闹剧》、《“天才”韩寒的写作能力》、《“天才”韩寒参加新概念作文比赛之谜》、《“天才”韩寒创作<三重门>之谜》、《“天才”韩寒作品<求医>分析》等文章,并转发、评论若干他人文章。这些文章里面,方舟子不是怀疑韩寒成名作《杯里窥人》存在硬伤,就是指责韩寒的“文史水平”、“写作能力”,以此论证韩寒存在“代笔”。事件发生后,人们似乎不再关注韩寒为之大声疾呼的自由、民主理念,转而怀疑和评判韩寒到底有没有“代笔”。“方韩大战”,到底谁赢了呢?

   “方韩事件”的讨论早已远远超出韩寒是否“代笔”这一事实本身,深入到社会价值层面。目前,最有代表性的文章就是几天前李亚发表的《当求真遭遇为善:超越韩战》,以及李剑芒回应该文的文章《方韩大战是对错问题,不是真伪问题》。两篇文章讨论了七个问题。

    问题一:李亚提出,事情未水落石出之前,正义的做法是“无罪推定”,即悬搁判断,不要判定韩寒到底有没有人代笔,这是程序正义的要求。李剑芒则针锋相对地指出,“不牵涉任何他人的利益的行为,不存在程序正义问题”。何谓自由?法国《人权宣言》宣示,“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如果没有侵害他人利益,韩寒是否“代笔”完全是他自己的事儿,别人无权干涉。

    问题二:有人指责韩寒为了代言费发表时评,虽对社会有进步意义却不具备善的动机,因而韩寒的行为没有道德意义。李亚的看法是,一个善的行为诚然要有善的意图和善的途径来实现,但韩寒是否“代笔”尚未有明确的结论,即便真的代言了,他能“开启民智俘获民心”,也“是一个美好社会所应该鼓励的良好示范”。李剑芒显然发觉“义务伦理”与“功利主义”伦理学的重要区别,在义务伦理中,“义务”和“自我需要”是未经详细定义的。在功利主义看来,每个具体的人的感觉和情感具有优先的价值,应该构成道德和社会的基础。

    问题三:李亚承认,韩寒的成功的确可能有一定的负面效应,这对多年勤学苦读的人是一种嘲笑,而这种嘲笑所以发生,应该被问责的是教育体制,而不能说“韩寒反文化、反智、反读书”,相反,对于“反映了我们生存时代大多数人民最深彻的焦虑与心声”的韩寒应该得到尊敬和奖励。李剑芒指出,这不是一个伦理问题,而是一个经济学问题。韩寒的出现满足了人们的价值需求,正是市场选择的结果,韩寒得到的回报完全正当。自由主义哲学家诺赛克认为,任何权利都是个人的权利,个人的权利是他发挥其与生俱来的能力的过程中自然获得的,具有先天的正当性。

    问题四:李亚企图以自由主义哲学家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说服人们支持韩寒的呐喊——假设你自己对自己的身份、地位、才能一无所知,那么,在这道“无知之幕”揭开前,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支持韩寒为弱势群体的呐喊。对此,李剑芒仍然认为,这是一个经济学问题,无需“无知之幕”证明韩寒的正当性。到此,我们不难发现李亚和李剑芒的分歧:李亚强调正义的原则对社会的重要性,而李剑芒则强调人的权利的优先性。两人的分歧正如同罗尔斯和诺赛克的分歧。

    问题五:李亚自谓韩寒的粉丝,但他仍以“言论自由”和“追求真相的道德原则”支持方舟子对韩寒的最初怀疑。李剑芒否定了李亚的怀疑权,他说,“怀疑别人从来就不是人的天赋权利”,“人没有天赋的权利给别人增加负担”。两人在辩护中都肯定自由的价值,李亚强调言论自由,李剑芒对自由的理解更符合自由的定义。如果公民只能对国家公权力的实施提出怀疑,公民之间则不存在可以相互怀疑的契约,那么美国大小媒体对歌手杰克逊的娈童等行为的猜测和分析的依据又是什么?

    问题六:是否继续支持方舟子阵营对韩寒进行怀疑?李亚说,只要怀疑有底线,不要人身攻击、文字狱,在此基础上,应保卫怀疑者的权利,甚至是缺乏扎实证据、捕风捉影的怀疑。在他看来,“求真”伤害“为善”也许是维护言论自由和真相价值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应保持宽容的态度。李剑芒再次否定了对韩寒的“怀疑权”,他认为怀疑权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之上,公民与国家公权之间有契约,因此公民可以怀疑国家机构,但公民与韩寒之间却无此契约。

    问题七:“方韩事件”的社会讨论本来有益启发民智,如今却变成输赢对决,对此,李亚感到悲观,他期盼在一个“理性、宽容、开放”的社会中,“求真”与“为善”的价值能够并存。李剑芒指出,两者原本就可以并行不悖。在社会领域,理应价值优先,“求真”服从“为善”,在科学领域,事实优先,“为善”服从“求真”。

    从讨论的内容上看,李亚和李剑芒都信奉自由主义,不存在原则上的分歧。比如李剑芒强调契约论和个人权利,而李亚则强调以契约论为基础的正义原则。两人的分歧更多的是集中在言论自由的范围以及如何实现上。问题是,当人们热热闹闹的对“方韩事件”进行讨论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却被成功地转向了,人们对“求善”的强烈愿望已经被转变成对“求真”的琐屑情节的关注。几个月来,中国发生了一系列的民主事件,人们几乎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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